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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教育框架協議
一、目的:
為了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結合先進地區的經驗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經過反復調研論證目前民辦學校存在資金不足,師資隊伍不穩定,班額過小,教研教改很難開展的問題。通過校際之間進行資源整合,可達到優勢互補、優化教師隊伍、提高班額、降低辦學成本、提高管理水平、降低安全風險的目的,辦出讓學生、家長、社會滿意的教育。
合作原則:利益共享、風險共擔、責任共負、規范運作、公正公開、依法依規。
二、合作實施要點:
達成原則共識后,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1、建立合作決策機構及執行機構。
2、合作時要按雙方提供的物品、設備清單進行交接驗收。
3、提供雙方的教職工名單及工
2、資標準(含后勤食堂)。
4、提供雙方學生的名單及收費標準。
5、提供雙方學校對各別學生和教職工人特殊承諾進行核實(備案、保密)。
6、依據學生和教師情況設計出合作后的班級設置方案及教師分配方案。
7、編寫合作校的五年發展規劃及財務預算。
8、編寫房屋及校園裝修改造計劃。
9、編寫三年內新增設備預算。
10、編寫教職工人力資源規劃。
11、制定財務及監督管理辦法。
12、制定收費標準及原則。
13、制定管理層分工細則。
三、退出機制:
當出現政策、法律、不可抗拒的外因或合作人之間產生不可調合的分歧,不具備合作發展前景按退出機制處理。
1、經濟上進行資產、資金清算,按股份
3、比例進行分紅或還債。
2、入股的設施、設備、物品按入股清單分給各自入股方,不進行評估與折舊,如有各方調換物品,雙方協商解決。
3、教職工的分流:
任課教師按學段分流,小學段的所有教師分流到XXX,初中段的所有教師分流到XXX,高中段的教師所教班級分流到學籍相應學校。行政后勤人員可依本人意愿協商分流。
4、學生的分流:
小學段的全體學生分流到XXX,初中學生分流到XXX,高中生如上級主管部門無硬性要求,可經學生、家長、教師及合作方的意見協調解決,原則是對學生負責。
為減少本地區的招生無序競爭,分開的小學、初中學段各校雖然具備全段辦學資質,但要恪守至少三年內不招收對方學段的學生的承諾。高中段不受此限制,可申請招收高一新生。
5、校舍的使用:原有的XXXXXX使用,原交通技校校區由XXX、XXX學校使用,如在合作過程中新租或新建校區,依據租用或新建校區的約定協商解決。
合作校甲方:
合作校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