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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協議編號:
中國移動代理合作協議
(□合作營業廳□賣場)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目 錄
第一章 合同雙方資格和權限 3
第二章 合作原則及范圍 3
第三章 合作內容 3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4
第五章 保密條款 6
第六章 知識產權 7
第七章 違約責任 7
第八章 免責條款 7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 8
第十章 協議的生效 8
第十一章 通知 8
第十
2、二章 其他 8
第一章 合同雙方資格和權限
第一條 合作雙方基本情況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乙方在甲方代理商管理系統中的相關信息(計算發放傭金時使用):
提卡商名稱: ,提卡代碼:
開通商名稱: ,開通代碼: 。
開戶銀行名稱:
帳號(要求是結算帳號)
3、:
戶名:
第二條 雙方法律權限
(一)甲方是中國移動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焦作市設立的分支機構,有合法經營國家授權的移動業務的資格。甲方承諾已合法辦理開展本協議規定的經營所需的法律手續,并承諾若其行為與法律相抵觸由此引起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是 企業,營業執照注冊號為 。乙方承諾已合法辦理開展本協議規定的經營所需的法律手續,并承諾若其行為與法律相抵觸由此引起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
第二章 合作原則及范圍
第三條 為充分利用雙方的資源和優勢共同發展通信業務,甲乙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依照中國法律法規之相關規定及移動行業管理規定,本著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本協議。
第四條 甲方授權乙方代理業務的經營地域范圍為: 市
區/縣
第五條 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甲方業務網點的類型為:
1、 合作營業廳
2、 賣場
第三章 合作內容
第六條 代理商準入資格
(一)乙方注冊資本在人民幣 貳 萬元以上。
(二)乙方須具有合法的通信終
5、端設備以及無線電通訊設備經營許可資格。
(三)乙方須無違法、違規經營的不良記錄。
(四)乙方須具有無線通信產品銷售實力和經驗,自身擁有發展較穩定的銷售網絡和較好的商業道德規范和營業服務水準。
(五)乙方須擁有 平方米的營業場所用于代理甲方業務。(如乙方為賣場,須擁有 節柜臺的營業場所用于代理甲方業務。)
(六)乙方須提交以下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有效: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稅務登記證(加蓋國稅、地稅公章)
3、經營場所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4、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5、代理業務申請表
第七條 代理業務內容
甲方授
6、權乙方代理甲方 業務。(以下所有業務項目均為舉例可選內容,可根據實際代理業務內容填列)
1、中國移動CDMA UIM卡并辦理入網開戶業務。
2、中國移動固定電話業務。
3、中國移動互聯網寬帶業務。
4、話費代收業務。
5、新業務受理。
6、移動卡、充值卡銷售。
7、辦理甲方授權的各項變更業務。
8、
第八條 保證金
乙方應根據代理業務的種類以及代理業務規模向甲方提交保證金,保證金最低額度為 元人民幣。保證金應在代理協議生效后 3 個工作日內
7、匯入甲方指定賬戶。本協議終止后甲方應在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后 30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剩余的保證金。乙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的,甲方有權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證金。
第九條 代理傭金條款
代理傭金是指乙方為甲方發展用戶、銷售移動產品以及提供售后服務后,甲方支付給乙方的代理酬金。
(一) 代理傭金見中國移動天津分公司當期執行的渠道傭金政策
(二) 批零差價
乙方以批量買斷充值卡的形式(一次不低于 300 元面值),傭金以折扣形式體現,折扣率統一標準為 2 %,即充值卡不再另計取傭金。
(三)獎罰傭金
甲方階段性地對代理商進行評估考核,根據對乙方的考核結果可以
8、設臵獎罰傭金, 傭金標準以甲方最終正式為依據,以甲方確認的獎勵通知為標準。
(四)其它傭金(追欠等服務類傭金)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確保乙方發展的正常用戶在協議期內正常使用中國移動業務,保證正常用戶使用的業務達到國家通信主管部門規定的服務質量標準。
(二)甲方應按協議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傭金。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開展業務代理使用的相關票據。
(四)甲方負責對所經營移動業務進行宣傳推廣,并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的宣傳品。 (五)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有關移動業務的培訓及技術支持。
(六)甲方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拜訪、
9、召開會議等各種方式與乙方溝通信息。
(七)甲方負責對乙方的業務發展情況、服務質量情況進行考核??己说幕緝热葜饕獮橐曳降慕洜I能力和成長能力,如乙方在考核期內所發展的用戶數、該批用戶帶來的收入、該批用戶的離網率、該批用戶對中國移動的貢獻率等項內容。 (八)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規行為予以制裁和處罰。對乙方原因發生違反甲方有關規定造成客戶投訴、新聞曝光等損害甲方利益和信譽的行為,甲方有對乙方進行處罰和索賠的權利。
(九)甲方可以與其他代理商簽訂協議或與本協議類似的其他代理協議,乙方代理不具有排他性。
(十)甲方按照乙方業務發展情況,向乙方提供號卡等資源支持。
(十一)甲方指定專門
10、渠道管理人員與乙方相關人員對接,協調雙方有關業務規定和業務流程問題。
(十二)甲方在乙方滿足開辦條件后,一次性支付開辦補貼 元。 乙方在滿足甲方各項要求后,每月享受 元的服務補貼。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移動主管部門的規章和有關政策。樹立“以用戶為中心、讓用戶滿意、持續改善服務工作”的觀念。
(二)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權范圍辦理業務,在辦理業務時應維護甲方信譽,不得發生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三)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應服從甲方的業務管理。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業務管理規
11、定。乙方招聘錄用營業客服人員應符合甲方的業務管理要求,在辦理業務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甲方的服務規范,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或停止其業務工作。
(四) 乙方應按照具體代理業務的有關規定,于每日17:00時前將當日代收的各項營業款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如遇節假日等特殊情況,營業款最晚于第二個工作日10:00前存入甲方指定帳戶,如未及時劃撥,每延遲一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延遲金額的百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甲方計費系統和CRM系統營業受理、收費數據為準,乙方擁有唯一的工號和密碼,在代理商門戶系統對用戶進行業務受理、收費,系統自動顯示收款情況,該系統數據具有客觀真實性。
12、任何情況下,乙方對甲方自該系統查看、打印的數據均不持有異議。
(五)乙方應根據代理業務的種類以及代理業務規模向甲方提交保證金。
(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或義務轉移給任何第三方。(指定專營店不得代理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第三方業務。)
(七)乙方在提供中國移動相關移動業務時,應根據甲方的相關規定公布其服務項目、服務時限、服務范圍等內容。應在營業場所明顯位臵公布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八)用戶辦理中國移動業務時,乙方應向用戶提供使用該項業務的說明資料,包括業務功能、費用收取辦法及交費時間、障礙申告、咨詢服務電話等,不得以虛假、不實的宣傳誤導
13、移動用戶,并在用戶入網時按甲方統一規定格式以書面形式明確中國移動與用戶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其格式合同條款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九)乙方在代理甲方業務時應做到明碼標價,嚴禁亂收費。
(十)乙方的“窗口”服務人員應為用戶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耐心、準確地解答用戶的提問。
(十一)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開展用戶的欠費追繳工作。
第五章 保密條款
第十二條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在代理合作過程中,乙方從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
14、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戶在辦理移動電話(含數據上網卡)入網、過戶,固定電話裝機、移機、過戶,以及變更電話業務時,向基礎移動運營企業或其委托經營者提供的用戶本人姓名(或單位名稱)、委托代理人姓名、有效證件號碼、居住地址(或單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等信息。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一)甲方委托乙方進行中國移動業務代理合作,其中甲方為保密信息提供方,乙方為保密信息接受方。
(二)在代理合作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有關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
15、屬提供方合法所有;
(三)甲乙雙方均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四)雙方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于與代理合作有關的用途或目的。
(五) 乙方保證對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六) 乙方保證對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適用于對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樣的保護措施和審慎程度進行保密。
(七)保密信息僅可在乙方從事該代理合作業務負責人和雇員范圍內知悉。在乙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義務,并保證上述人員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確保上述人員承擔保密責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協議規定的程度。
16、
經保密信息提供方提出要求,接受方應按照保密信息提供方的指示將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資料歸還給保密信息的提供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提供方的指示予以銷毀。代理合作協議終止后,保密信息提供方有權向接受方提出書面要求將保密信息資料交還。
(八)雙方均不保證保密信息的精確性與合理性。
(九)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情況,接受方不對此侵權行為負責,接受方由此侵權產生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遭受投訴、處罰、訴訟、仲裁并被要求承擔責任)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為應對投訴、處罰、訴訟、仲裁而產生的支出)均由提供方承擔與賠償。
(十)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均被視為違
17、約。作出違約行為的一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十一)如果守約方確認,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僅采取賠償的補救措施是不夠的,則守約方還有權采取禁令、實際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濟措施。
第六章 知識產權
第十三條 乙方承諾并保證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允許、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標、服務標志或標識和其他知識產權( 包括其中英文字、字樣或其名稱的一部分)及與此相類似的商標、服務標志或標識、知識產權。
第十四條 乙方保證其將經過甲方同意后取得的印有甲方“中國移動”(中英文)的品牌名稱、商標、 服務商標或標識的文具、商業名片、廣告、推廣文字或其它物品及證件只用于本
18、協議約定的業務。
第十五條 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能將其在經營過程中獲得的任何與甲方及其業務相關的機密信息/商業信息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作與本協議無關的其它用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之情形,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一)擅自以甲方的名義從事宣傳、銷售、合作等活動。
(二)以甲方代理身份超越本協議規定的業務范圍而進行的任何宣傳、銷售、合作等活動;
(三)將本協議所獲得的授權直接地或間接地授予任何第三方。
(四)代理其他運營商同類移動業務,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五)使用中國移動商標、標識或名義,從事代理協議約定外的任何經營性和
19、非經營性活動;
(六)超越代理權限進行代理,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嚴重影響甲方信譽。
(七)除上述條款外,違反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經甲方通知后,在[7]日內未糾正其違約行為。
第十七條 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造成本協議的終止,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其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該違約責任不因本協議的終止而解除。
第十八條 任何一方對另一方違約行為的寬限,均不應視為放棄對違約方的追究和索賠的權利,也不應視為對該等違約行為的認可。
第八章 免責條款
第十九條 如遇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本協議自行中止,直到不可抗力事件解除之日起恢復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期限相應順延。遇到不可抗力一方
20、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向協議另一方出具有關機關的不可抗力證明方可免責。
第二十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通信中斷和工期延誤,甲方無需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因一方自身的原因致使己方受損或因任何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一方受損,協議另一方可免責。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二條 雙方同意,將盡最大努力協商解決雙方之間因本協議而發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本協議的有效性、存續性的糾紛或者仲裁條款有效性的爭議。
第二十三條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
21、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協議的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協議到期后雙方同意繼續續簽,則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所有補充協議以及有關文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為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第十一章 通知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項下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信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以(1)當面遞交;(
22、2)電報;(3)傳真;(4)特快專遞;(5)掛號信;或(6)電子郵件之中任何一種方式送達下述雙方地址,于收到之日視為送達。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范圍內需具體落實的內容,由乙方與甲方另簽協議。
第三十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不時制定的對代理商管理規定及其他規定,乙方對上述規定的違反視為對本協議的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商定的內容以協議、紀要、附件、洽商等形式,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影響到本協議
23、有關條款的執行,則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調整。
第三十三條 附加條款
甲方:
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