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利潤分紅協議》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合作利潤分紅協議(4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1、
合作利潤分紅協議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以上雙方合作人經友好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這一基本原則,意見統一共同擬定以下合作事項和各條款。
一、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
2、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職責和要求
1、甲方
(1)制定和實施公司總體戰略與年度經營計劃,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管理體系與組織結構。
(2)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目標,嚴格管理部門,確保旅行部各項工作安全、高效、運轉正常。
(3)關于雙方和客戶在業務過程中發生的任何法律糾紛,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乙方
(1)協助甲方制定并實施企業戰略、經營計劃等政策方略,實現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及發展目標。
(2)乙方按正常班制上下班,工作細致、嚴謹,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拓展公司業務,擴大公司
3、知名度,促進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和長遠發展。
(4)規劃并推進市場營銷戰略與策略,實現公司各項年度經營指標。
(5)根據公司業務量及發展狀況,建設和管理高素質團隊,由甲方給乙方制定每月任務量,乙方保證完成該任務額。
三、 投資額與投資方式
1、乙方投資額為 萬元,以 方式出資,該資金主要用于公司經營開支,其次作為公司營運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2、乙方應于年底分紅前將應支付的資金轉入甲方公司賬戶。
3、合作期間,乙方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乙方投資人的出資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 利潤分享與分紅方式
1
4、、甲方公司總營凈利潤60%作為乙方投資人的可分享利潤,乙方投資人分享該利潤的10%。
2、若乙方不能完成甲方制定的年度任務額,則乙方年底分紅相應減少。
3、乙方投資人不能轉讓其在投資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分紅。
4、在年底分紅前,乙方若沒有資金注入甲方公司,則不占有公司分紅。
5、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分紅的時間、數額、項目、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分紅清單。乙方有權查詢本人的分紅支付記錄,甲方應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五、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2、一方投資人有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執行,并依法
5、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六、 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執行。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
4、乙方如有中途離職,則分紅自動失效
5、乙方不能泄露公司客戶機密,公司運營模式,公司的各項數據,如有發現,分紅自動取消。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如有違反,經勸說仍無法改變著,公司有權單方面終止其擁有分紅。
7、乙方不能運用公司業務資源平臺私下接私單,如發現一次,可以進行勸說溝通,如勸說無效,公司可單方面終止其擁
6、有分紅,細節嚴重,予以開除。
七、 協議終止
1、合作協議期滿。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甲方項目造成損失。
4、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5、甲乙雙方合作的事業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6、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八、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經甲乙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第 4頁 /共 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