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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泥試驗篩校驗方法
1-(19)
22.1原理
用標準樣品在試驗篩上的測定值,與標準樣品的標準值的比值來反映試驗篩孔的準確度。
22.2 水泥細度標準樣品
應符合GSB 14-1511要求,或相同等級的標準樣品。有爭議時以GSB 14-1511標準樣品為準。
22.3校驗用參考器具
天平,量程200g,感度0.001g。
22.4標定操作
將標準樣裝入干燥潔凈的密閉廣品瓶內,蓋上蓋子搖動2min,消除結塊。靜置2min后,用一根干燥潔凈的攪棒攪勻樣品。按T 0502-2005第四條試驗步驟測定標準樣在試驗篩上的篩余百分數。每個試驗篩的標定應稱取兩個標準樣品連續進行,中間不得插
2、做其它樣品試驗。
22.5 標定結果
兩個樣品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為最終值,但當兩個樣品篩余結果相差大于0.3%時,應稱第三個樣品進行試驗,并取接近的兩個結果進行平均作為最終結果。
22.6試驗篩修正系數按下式計算:
C=Fn/Ft
式中
C—試驗篩修正系數,精確至0.01;
Fn—標準樣品的篩余標準值(%);
Ft—標準樣品在試驗篩上的篩余值(%)。
注:修正系數C在0.80~1.20范圍時,試驗篩可繼續使用,C可作為結果修正系數;當C值超出0.80~1.20范圍時,試驗篩應予淘汰。
22.7水泥試樣篩余百分數結果修正按下式計算:
FC=C·F
式中:FC─水泥式
3、樣修正后的篩余百分數(%);
C─試驗篩修正系數;
F─水泥試樣修正前的篩余百分數(%)。
22.8 校驗周期
標準篩校驗周期為一年。
22.9記錄: 水泥標準篩校驗記錄表
22.10校驗方法的編寫依據GSB 14-1511和T 0502-2005的相關要求
公路試驗檢測儀器自校
水泥試驗篩校驗記錄
儀器編號
規格型號
出廠編號
制造單位
校驗
項目
校驗情況
修正
系數
次數
標準樣品的質量m(g)
標準樣品篩余物的質量RS(g)
標準樣品在試驗篩上的篩余值Ft(%)
平均
標準樣品的篩余標準值Fn(%)
修正系數C
4、
結論:
校驗人: 復核人:
校驗日期: 有效日期至: 校驗周期:
校驗用參考器具名稱:天平 編號:1-C-1-(9)
公路試驗檢測儀器自校
粉煤灰試驗篩校驗記錄
儀器編號
規格型號
出廠編號
制造單位
校驗
項目
校驗情況
修正
系數
次數
標準樣品的質量m(g)
標準樣品篩余物的質量RS(g)
標準樣品在試驗篩上的篩余值Ft(%)
平均
標準樣品的篩余標準值Fn(%)
修正系數C
結論:
校驗人: 復核人:
校驗日期: 有效日期至: 校驗周期:
校驗用參考器具名稱:天平 編號:1-C-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