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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測監督實施細則1 目的1 目的1.1 進一步加強內蒙古電廠的電測監督工作,確保電測量值的統一和儀表傳遞工作的正確開展,根據電力部電力工業技術監督工作規定結合內蒙古電廠實際情況制定本標準。1.2 電測監督原則是:電測計量準確第一,修校工作質量第一,現場工作安全第一。2 適用范圍2 適用范圍2.1 本細則適用于內蒙古電廠電測監督與管理,本細則規定了公司電測監督的管理體系與職責、監督范圍、技術管理與檢查考核等內容。22 電測監督的范圍:電壓、電流、功率、電量、頻率、相位及其測量裝置。即:電工測量儀器、電測量指示儀表、電測量數字儀表、電測量記錄儀表、電能表(包括最大需量及分時電能表)、互感器、電量變
2、送器、電測量系統的二次回路、電測計量標準裝置。3 監督機構與職責3 監督機構與職責3.1 成立以生產副總經理領導下的公司電測監督領導小組,安全監察部、發電運行部、維護等部門參與,安全監察部為公司技術監督組織與協調部門,公司設電測監督專責人,負責電測監督的具體工作,維護部電測試驗室作為電測監督職能機構,負責開展電測監督工作。3.2 電測監督領導小組職責:3.2.1 貫徹執行國家、行業、省公司有關技術監督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程和制度等,組織制定本單位電測監測實施標準及有關技術措施等。3.22 定期召開電測監督會議,檢查、協調、落實本公司電測監督工作。3.23 檢查與督促各部門對所轄的電氣、
3、熱工設備按規定進行檢定、監測、維護和檢修,并保證其質量。發現問題及時分析并處理。3.24 分解落實電測監督任務指標,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并建立嚴格的考核獎勵制度,確保技術監督指標的完成。3.25 解決電測監督工作所必要的人員配置,設備購置與試驗設施的完善等,達到規定標準。加強電測儀表監督人員的培訓與考核,做到持證上崗。3.26 負責組織本公司新建、擴建、改建工程中電測部分的設計審查、設備選型、制造、出廠驗收、安裝調試及運行中的技術監督及質量驗收工作。3.3 電測監督專責職責3.3.1 在公司電測監督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協助專業負責人具體落實本單位電測監督工作。3.3.2 負責國家計量法及省公司技術
4、監督有關法規、條例在本公司的貫徹實施;3.3.3 參與重要計量裝置新裝、改造、擴建工作,把好設計、審核、驗收關。3.3.4 參加有關計量經濟性的分析工作。3.3.5 負責專業的業務指導,制定電測計量專業人員培訓計劃,組織新人員上崗培訓考核。3.3.6 參與新型電測裝置的選型和計量檢測點的設置工作;參加計量故障和事故的調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并按規定上報。2.3.7 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做好專業規劃并組織貫徹落實。3.3.8 負責各類監督工作報表、月報、總結、稿件的收集、統計、填寫、審核、上報等工作。3.3.9 負責組織電測計量專業新技術的開發、推廣及應用工作。3.3.10 對本單位電測計量儀表、
5、儀器實行統一歸口管理,嚴格執行電測儀表周檢計劃,按期向上級檢定機構送檢,確保電測儀表檢驗率、調前合格率、輪換率、標準覆蓋率、設備完好率達到上級要求。3.3.11 建立符合規程要求的試驗室,配足計量工作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建立健全本單位相應的計量標準,對本單位電測計量儀表、儀器實行統一歸口管理,確保計量標準和計量人員具備有效期內的考核合格證書,依法開展電測工作。3.3.12 對監督范圍內的儀表儀器負責定期檢定及必要的維護修理,保證其準確、可靠,并及時處理運行中的異常,杜絕由于電測儀表工作引起的事故發生,確保公正合理計費和準確計量。4 電測監督范圍4 電測監督范圍4.1 1 級以下各種攜帶型儀表
6、;4.2 0.5 級以下各種攜帶型直流儀器;4.3 全部運行設備上的盤式儀表;4.4 功頻數字儀表;4.5 0.2 以下各種測量用互感器;4.6 技術考核用電能表;4.7 發電機和廠用電的電能計量裝置;4.8 運行設備上的各電量變送器;4.9 有關的測試設備和試驗裝置。5 電測儀表監督要求5 電測儀表監督要求5.1 執行電力生產全過程的電測監督、建立電測監督人員的驗收簽字制度,不符合電測監督規程要求的,電測監督人員有權力拒絕簽字。5.2 電測計量檢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技術檢定規程,應對檢測的數據負責,監督專責人發現檢測數據有懷疑之處應及時組織核對與復測,做到電測監督數據準確無誤。5.3 計量
7、儀表及設備的購置選型、技術參數的核定應征得設備管理部審核批準,到貨后,應有專業監督人員的驗收批準,簽字。5.4 互感器二次專用計量回路應由電測專業人員管理,為防止互感器二次超載或增大壓降,在計量回路增加元件時應取得生產副總經理的批準,并重新測量二次回路的阻抗和壓降。在更換儀用互感器變比時,有關部門應事先通知設備管理部,并在技術臺帳上記載和計算儀表倍率。更改二次回路時,應及時修改二次回路圖紙并歸檔。5.5 對運行和使用中的電能計量裝置,如發現缺陷或故障,應通知設備管理部聯系有關監督機構進行檢驗或開封處理,非專業人員不得擅自調整開封處理。5.6 電測儀表的使用、保管、運輸都要采取妥當措施,防止燒壞
8、、摔壞、撞壞等事故發生,對于上述事故應追查責任,并給予必要的處理。5.7 對于不合格、性能較差的儀表,嚴禁使用,絕不能安裝在線路或設備上,也不得用于試驗場所。長期擱置不用的儀表,允許不執行周期檢定,但必須封存,使用前應進行檢定。5.8 電測計量儀表、標準計量裝置應保持整潔、完好、封印完整、標志正確、清晰、齊全、并有使用有效期內的檢定合格證書。5.9 應建立定期巡視運行計量儀表制度,電測計量專業人員應經常聽取運行人員的意見,及時解決運行中儀表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計量準確性。6 電測技術監督管理6 電測技術監督管理6.1 電測監督機構應具有下列主要制度、規程、技術資料。6.1.1 電測專業應持有的
9、制度6.1.1.1 關口計量裝置管理制度 6.1.1.2 儀表儀器送檢及周檢制度6.1.1.3 標準裝置管理制度6.1.1.4 儀器儀表鑒定報告與原始記錄保管制度6.1.1.5 實驗室管理制度6.1.1.6 檢驗報告審批制度6.1.1.7 儀器儀表臺帳管理制度6.1.1.8 儀器儀表標志管理制度6.1.1.9 事故分析制度6.1.1.10 技術培訓制度6.1.2 電測專業應持有的計量法規及鑒定規程6.1.2.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6.1.2.2.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6.1.2.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6.1.2.4.JJG30788 交流電能表檢定規程;6.1.2.5.JJG 597
10、89 交流電能表檢定裝置檢定規程;6.1.2.6.JJG 12493 指示表檢定規程;6.1.2.7.SD11083 電測量指示儀表檢定規程;6.1.2.8.SD11183 交流儀表檢驗裝置檢定方法;6.1.2.9.JJG59889直流數字電流檢定規程6.1.2.10.JJG31583 直流數字電壓檢定規程6.1.2.11.JJG78092 交流數字功率檢定規程6.1.2.12.JJG62297 兆歐表檢定規程6.1.2.13.JJG(電力)0194電量變送器檢定規程;6.1.2.14.JJG 36686 接地電阻表檢定規程;6.1.2.15.JJF1059 1999 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
11、6.1.2.16.JJF10332001 計量標準考核規范6.2 標準裝置狀況表6.3 人員狀況表6.4 儀表儀器送檢計劃6.5 儀表儀器周檢計劃0.5 級標準表周檢計劃配電盤表周檢計劃電量變送器周檢計劃6.6 關口電能表管理關口計量用 PT、CT 檢定報告關口電能表檢定報告關口電能表現場檢定報告(每季度檢定)關口電能表用二次回路導線壓降測試報告(每 5 年)6.7 主要技術資料6.7.1.全廠電測儀表一次系統配置圖和二次接線圖6.7.2.電力生產實際電測計量網絡圖6.7.3.所管電測計量儀表和裝置設備臺帳,三年內 檢定證書和檢定修理記錄。6.7.4.現場巡回檢查和消缺、事故分析記錄。6.7.
12、5.重要儀表、儀器、裝置的原理圖、接線科、使用說明書等原始資料。6.7.6.歷年儀表校驗率、合格率統計資料。6.7.7.關口電能計量裝置檔案,及歷次檢驗記錄(三年)。6.7.8.培訓記錄。7.考核統計指標的計算7.考核統計指標的計算檢驗率=調前合格率=按周期實際輪換數輪換率-100%按周期換數應輪電量差錯率=全年多計和少計差錯電量全年多計和少計差總數(萬 KW.h)-100%全年售電量故障差錯率=電能計量故障差錯次數-100%運行電能表總數8、實驗室溫度濕度的要求8、實驗室溫度濕度的要求專業名稱實驗室溫度()實驗室濕度環境狀況說明電能表標準溫度2(注一)45%-75%(注二)干凈整潔布局JJG
13、307-88,合理JJG596-89互感器10-3580%干凈整潔布局合理JJG313-94,JJG314-94指示儀表23240%-60%干凈整潔布局合理JJG124-93電量變送器201-干凈整潔布局合理JJG126-95注一:標準溫度標準在電能(度)表銘牌上,未標注者為 20 攝氏度 注二:僅對電子式電能表要求9、電測定期工作:9、電測定期工作:9.1 關口電能表每季度由中試所負責在線檢驗一次,每四年送檢一次,并出具檢驗報告(原則上隨大修校驗)。9.2 常用校驗裝置、標準儀表一年校驗一次(中試所9.3 重要變送器,儀表隨大小修校驗9.4 日常巡檢每周 2 次。10、檢查與考核10、檢查與考核10.1 隨河南省電力試驗院半年和年終的檢查統一進行檢查。10.2 根據檢查結果、季度總結和監督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年底評比考核。10 附則10.1 本細則由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10.2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