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3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1、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目的為保證從業人員在生產活動中的作業安全,避免事業病和其他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特制定本制度。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的計劃、審批、驗收、發放、使用和監督管理。3、職責3.1 綜合管理部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的購置、驗收、發放;3.2 財務部負責資金的落實;3.3 安全環保部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的監督管理。4、控制程序4.1 綜合管理部統計各工種從業人員數量,編制年度勞動防護用品采購計劃,報請主管副總審批,財務部根據計劃從安全費用中落實資金,設備供應科根
2、據計劃進行采購。4.2 所購買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或待業標準,必須有“三證”,即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和產品合格證,由綜合管理部驗收后方可入庫。4.3 使用者憑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卡到綜合管理部領取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4.4 使用嚴格按照規定方法使用、佩戴、維護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期滿后,到企業綜合管理部辦以舊換新手續。使用期間損壞或丟失勞動防護用品者,須寫出書面說明,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實簽字,再到綜合管理部申請補領,并應當按使用期限比例扣除一定的價款,使用期限順延。4.5 綜合管理部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綜合管理。統一建立管理臺帳,詳細記錄姓名、工種、品名、發放標準、領用時間等事項。發放標準執行
3、國家或行業標準,不得降低標準或減少勞動防護用品種類。4.6 從業人員調離原崗位或離職,綜合管理部需備案。一人從事多工種作業的,執行高標勞保待遇。離職學習或外借期間,勞保用品停發。4.7 勞動防護用品費用由公司負擔,統一購買,不得以實物或現金代替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4.8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經發現核實,由安全環保部部和綜合管理部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1)采購勞動防護用品無“三證”,或屬偽劣產品的;(2)故意損壞勞動防護用品的;(3)不按規定使用、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4)弄虛作假騙領勞動防護用品的;(5)個人私自購買勞動防護用品的;(6)使用已損壞工失效過去防護用品的。5、相關記錄勞動防護用品臺帳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