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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鐵建設工程施工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地鐵建設工程施工設備安全管理規定第三章 施工設備管理第三章 施工設備管理第七條 第七條 一般管理規定(一)進入施工現場的自有、租賃及分包單位自帶的施工設備,必須納入項目總包安全管理體系,并實施監督管理。(二)嚴格制定施工設備租賃單位準入條件。施工設備租賃單位必須具有營業執照(營業范圍含租賃)等證照齊全、經濟技術實力較強、安全管理體系健全的法人組織;(三)租賃的設備必須是國家規定的生產廠家,租賃設備必須具有廠家的制造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及產品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電氣原理圖及有關檔案、技術資料。特種設備應有特種設備制造(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
2、維修說明,檢測合格證或鑒定報告等文件;(四)嚴禁使用國家明文規定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或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全的施工設備和施工機具;(五)進場的機械設備必須完好,附件、隨機工具及備件應齊全,各種限位、安全保護裝置、儀器、儀表、報警和信號裝置等齊全、靈敏、有效。機械、電氣安全性能、安全保護裝置符合國家有關規范、規定和標準要求;(六)自行研制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有設計圖、設計計算書和加工工藝圖,由企業技術部門組織專家論證和鑒定,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經相關部門審核,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方可投入使用;(七)進場的施工設備,應由租用雙方負責人(委托代理人
3、)簽訂施工設備租賃合同。合同應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職責。第八條 第八條 施工機具報驗(一)施工單位對施工機具應在開工前自檢合格后填寫施工機械設備(機具)報驗單(見 JL/ZY-AQ-26-01-N)呈報監理工程師進行進場驗收;(二)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申報后,到現場核實承包單位進入現場的施工機械設備種類、規格、臺數是否與報驗單和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承諾相符,并對其是否滿足現場施工需要簽署意見;在滿足開工必須的施工機具的前提下,其他按進場計劃逐步進場的施工機具,應隨到隨報驗,并在每月施工進度計劃中填寫清楚;(三)施工單位應建立和完善施工機具檔案資料。施工機具檔案資料應包括施工機具安全技術交底;施工機具
4、進場驗收記錄;施工機具安裝驗收表;施工機具檢查記錄;施工機具操作人員登記表、操作證復印件;施工機具產品登記表;施工機具檢查評定表;(四)施工機具檔案資料應按照1 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保證資料(試行)(建質安管【2000】355 號)要求實施;(五)施工單位進場報驗的施工機具應與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機具相對應。未經監理驗收合格或未進行監理驗收的施工機具一律不準進場使用。第九條 第九條 施工機械設備安全備案(一)施工單位應按照國家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 建質200876 號的文件要求,對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門式橋式起重機、履帶式起重機、汽車輪胎式起重機、物料提升機、高處作業吊籃、附著式
5、升降腳手架進行登記備案;(二)監理單位在施工單位進場后施工前對備案登記的起重機械進行審核,并做好資料積累,未登記備案的機械,禁止使用;(三)施工單位在辦理備案手續時,應向備案機關提交產權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建筑起重機械設備購銷合同、發票或相應有效憑證、設備備案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等資料;(四)施工設備使用單位在辦理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時,應當向使用登記機關提交建筑起重機械備案證明、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合同、建筑起重機械檢驗檢測報告和安裝驗收資料、使用單位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建筑起重機械維護保養等管理制度、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使用
6、登記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等資料。第十條 第十條 施工設備的現場管理(一)施工設備的基礎(座)必須穩固,并符合出廠說明書和設計要求,其安裝、停放場地應平整、清潔、無障礙物、排水良好;(二)施工設備的作業場所,應符合安全要求。施工設備周邊應留有符合規定的作業和維修空間,作業通道應保持暢通,各種設施和材料的存放應符合安全衛生和施工總平面圖的要求,以及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三)施工設備使用中所需的輔助設施,移動式起重機的路基,固定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和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的混凝土基礎等均應符合驗收標準;(四)進入施工現場施工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五)施工設備嚴禁越過無防護設施的外電架
7、空線路作業。起重機、砼輸送泵車和樁工機械等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作業時,其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在最大偏斜時與架空線路邊線的最小安全距離應符合下表規定。若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必須采取絕緣隔離防護措施,并應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第十一條 第十一條 盾構機的安全管理(一)盾構機應當按照1 市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盾構機安全評估管理辦法進行安全評估;(二)施工單位應當對盾構機配置和安全狀態自檢合格后,向監理單位提出復檢申請,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復檢,復檢合格后報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及專家對盾構機進行安全評估,提出評估意見,填寫盾構機安全評估表(詳見1市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盾構機安全評估管理辦法附件)并
8、簽字確認。(三)盾構機未進行安全評估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盾構施工條件驗收工作,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步施工。(四)盾構機經過安全評估,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用于盾構施工:1、系統配置不齊全的;2、維修保養不到位的;3、擬掘進區間長度大于盾構機剩余設計盾構里程的;4、其它影響盾構施工安全的。第十二條 第十二條 地連墻、鋼筋籠的吊裝管理(一)施工單位地連墻、鋼筋籠吊裝作業前,要編制地連墻、鋼筋籠起重吊裝專項施工方案,超規模的起重吊裝方案要組織專家進行論證;(二)起重吊裝作業前,監理、施工單位要對地連墻、鋼筋籠的起重吊裝驗收,并填寫地連墻鋼筋籠吊裝前條件驗收單(見 JL/ZY-AQ-26-02-N);(
9、三)起重吊裝作業時要安排專人監護。第十三條 第十三條 鋼筋機械管理(一)每臺鋼筋機械要設置防護棚,鋼筋機械不準露天作業。防護棚設置牢固、美觀;(二)鋼筋機械用電設備的電源線必須做埋設處理,不適宜埋設的電源線必須做鋼性防護措施;(三)鋼筋機械傳動部位必須設置防護罩或限位措施;(四)鋼筋對焊作業區域設置防止火花飛濺措施,冷拉作業設置防護欄。(五)鋼筋機械安裝完畢后,施工單位填寫鋼筋機械使用前條件驗收單(見 JL/ZY-AQ-26-03-N)報監理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第十四條 第十四條 施工設備管理人員要求(一)施工現場配備專職施工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施工設備的正確使用和安全監督,確保施工
10、設備和作業人員安全;(二)施工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施工設備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要求,不得違章指揮。操作人員、指揮人員、維修人員和電工必須熟悉相關安全技術規定,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不得違章作業;作業中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并保持作業區整潔和安全設施的完整。(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許可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第四章 施工設備安全檢查第四章 施工設備安全檢查第十五條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制訂施工設備分級安全檢查制度,既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的檢查,現場施工設備管理人員的自
11、查和監督檢查。(一)施工設備檢查形式:日巡檢、周檢、月全面檢查等,經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消除不安全因素,嚴禁帶病運轉。(二)施工設備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檢查標準對現場使用的施工設備進行日巡檢,發現有違反崗位紀律、機械運轉異常、保養不良、事故隱患、記錄不全等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或排除,并作好檢查記錄。(三)操作人員按照每天進行例行檢查。檢查的內容包括;限位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以及聯鎖裝置、通訊裝置、報警裝置和防斷繩裝置的安全性能,軌道的安全狀況,鋼絲繩、索具、吊具的安全狀況,行走電纜的絕緣及損壞情況,各部位的潤滑情況等。第十六條 第十六條 監理單位每月組織一次全
12、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金屬結構和焊縫有無變形和開裂;連接螺栓的緊固情況;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情況;吊鉤、抓斗、鋼絲繩、滑輪組、索具、吊具等有無損傷;配電線路、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頂升機構,主要受力部件有無異常和損傷;軌道的安全狀況等。第十七條 第十七條 地鐵集團安全質量監察室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巡查。每季度進行一次聯合大檢查。對于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填寫安全檢查整改通知單,施工單位按照整改要求進行書面回復。同時對存在的問題通過地鐵集團安全監控中心平臺進行發布。第十八條第十八條集團子公司和建設管理中心根據分管項目情況,自行
13、安排檢查時間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資料的歸檔保存。施工機械設備(機具)報驗單施工機械設備(機具)報驗單項目名稱:致(監理單位):下列施工機械設備(機具)已按合同規定進場,請查驗簽證,準予使用。施工機械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進場日期技術狀況操作人上崗證編號附件:施工單位(蓋章):項目經理(簽字):年 月 日監理單位意見:經查驗:1、性能、數量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備 ,準予進場使用。2、性能不符合施工要求設備 ,應更換后再報驗。3、數量或能力不滿足施工需要的設備 ,必須補充。監理單位(蓋章):監理工程師(簽字):年月日注:本表一式兩份,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各一份。地連墻鋼筋籠吊裝前條件驗收單地連墻鋼筋籠
14、吊裝前條件驗收單工 程 名稱工程部位地連墻鋼 筋 籠編號天氣晴陰小雨吊裝時間年月日時鋼筋籠總長度 米,總重 噸一次吊鋼筋籠長 米,吊重 噸履 帶 吊 主 吊型號履 帶 吊 副 吊型號現場監1、人員到位情況:1、人員到位情況:到場帶班領導人員:吊車司機:吊車指揮人員:理檢查情況2、吊車設備:2、吊車設備:吊車、吊具檢查情況:吊車機況完好、制動系統靈敏、行走系統正常、主繩在滑輪槽中、鋼絲繩完好、吊鉤上限位靈敏有效;吊索、吊環、吊梁、滑輪完好齊全,吊環擰緊,鋼絲繩在滑輪槽內,鋼絲繩無斷絲,勾頭保險完好;夜間照明充足、對講機有效;電焊機、氣割設備到位;吊點焊接牢固,吊點掛的正確、牢固;摘掛吊索人員佩戴
15、安全帶;鋼筋籠內料頭清理完畢;吊車行走路線無障礙物且地基平坦堅固;司機及各操作人員未飲酒、崗前休息 8 小時以上;槽孔周圍的泥漿、障礙物清理完畢;與吊裝無關人員已退出吊裝半徑以外。作業班組長簽安全員復查簽鋼筋機械使用前條件驗收單鋼筋機械使用前條件驗收單工程項目:施工單位:序號項目驗收要點檢查情況1鋼筋機械資質審查廠家的制造許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電氣原理圖及有關檔案、技術資料、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檢測合格證或鑒定報告等文件齊全。2鋼筋機械性能附件、隨機工具及備件、各種限位、安全保護裝置、儀器、儀表、報警和信號裝置齊全、靈敏、有效;機械、電氣安全性能、安全保護裝置符
16、合國家有關規范、規定和標準要求。字字現場施工負責人(副經理)簽字監理組長簽字備注3鋼筋機械防護每臺機械有防護罩棚,機械不露天;防護罩棚設置堅固、美觀;鋼筋對焊作業區域設置防止火花飛濺措施,冷拉作業設置防護欄4用電線路鋼筋機械用電線路做埋設處理,不適宜埋設的電源線有鋼性防護措施,無用電安全隱患。5開關箱鋼筋機械與開關箱操作距離不超 3 米6電焊機電閘箱防護罩棚防護罩棚地面設置電源線防護蓋板;電閘箱位置設置整齊、與電焊機操作對應;安全操作規程及標示齊全7鋼筋機械加工料臺料臺設置平整、堅固、美觀,便于操作8鋼筋機械場地場地進行了混凝土硬化,場地平整,無積水;鋼筋機械無浸泡;場地無鋼筋頭、電焊條頭、木板條等雜物;加工場地用防護欄圈圍9鋼筋堆放原材料、半成品分開堆放;鋼筋有“U”子型底托,鋼筋不隨地堆放,無浸泡;鋼筋堆放一頭齊;規格、型號明確;10消防器材滅火器材放置于電焊機電閘箱防護罩棚旁邊,數量能夠滿足消防安全需要11其它驗收結論:監理單位(蓋章):監理工程師(簽字):年 月 日